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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一女子把身份证借给胞妹 10年后发霞石灯彩现自己离婚了

网络整理 2018-06-23 同城信息

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王炳阳 刘志强)6月16日,一名刘姓女子匆匆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中汤法庭,上来就撂下一句话:“我要离婚,法官给我立个案吧?”

通过简单的询问得知,刘某家住鲁山县下汤镇,在2001年与家住赵村镇的张某结为夫妻,并领取了结婚证。当问及为什么没有带起诉书时,刘某有点不耐烦地说:“办离婚还这么麻烦?”面对着这个唐突赶来离婚的当事人,法官的第一反应就是夫妻之间闹矛盾了,来离婚也就是吓唬吓唬对方,便说你还是再考虑考虑吧,夫妻过日子哪有不吵架拌嘴的,过两天事儿就过去了。可是刘某并不买账,倒是讲起了一大堆离婚的理由,说话间还不时用眼光瞟一眼站在门外的男子,中汤法庭副庭长邓国英感觉到其中必有隐情,遂让站在门外的男子进门说话。邓法官问及二人的关系,男子自称是刘某的丈夫。“既然你们有矛盾,为何不一起来离婚?”看着双方平静的表情,不像是矛盾深到需要离婚才能解决的程度,法官随口问道。张某这时却悄悄退到了门外,不再吭声。

被晾在一边的刘某看搪塞不过,脸瞬间通红并道出了实情。由于2001年刘某办理结婚时,婚姻登记信息并未上网,刘某的胞妹刘小某因年龄问题经刘某同意,便于2008年持刘某的身份证与案外人陈某办理了结婚登记,2011年因感情不合而离婚,而自2008年起婚姻登记信息已经全面上网,并实现了全国联网,2011年婚姻登记部门便依照网上登记的信息将陈某婚姻状态一栏变更为离婚,这样一来刘某因为这桩与陈某并不存在的婚姻而直至目前仍然显示为离婚状态。

可恰巧,近期由于张某所在的村子以户为单位登记发放土地补偿款,通过民政部门相关电子系统查询,刘某显示为离婚状态(实为刘小某以刘某名义办理的离婚),且刘某的户籍也不在本村,遂难以拿到补偿款。刘某便想到了通过“走捷径”换取补偿款的招子,便想出了欲与张某办理离婚手续后再结婚,可没想到被法官三言两语就问出了破绽。

最后,邓国英结合刘某的实际情况为刘某指明了解决途径,刘某二人也满意地走出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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