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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逼债非法拘禁工头 三人讨薪不当获徒网络发言防和谐器刑_四川

网络整理 2018-08-24 最新信息

  兰有斌 川报观察记者刘春华

  绵阳江油小伙刘某带领民工在外省务工遭遇欠薪,竟邀约民工开车将包工头挟持回江油,在一家酒店开房进行非法拘禁,并软硬兼施进行“逼债”,而且还砸伤了被害人的一根手指。近日,被告人刘某、韩某某和李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刑。

  刘某生于1990年,江油市太平镇红庙村农民。2017年7月前后,刘某带领江油市武都镇李某、北川通口镇韩某某等人来到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在包工头余某某的手下从事光伏发电安装工程作业。工程完工后,余某某却因种种原因,拖欠刘某班组的工人工资共5万余元。

  2017年12月14日,刘某获悉余某某在山东省微山湖某工地包工程后,便邀约班组工人韩某某、李某前往当地找到余某某,要求对方支付拖欠工资。余某某表示手中暂时没有现款,让他们随其返回河南省平顶山市老家,他一定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归还欠款。刘某等人在平顶山市滞留数日,但余某某却迟迟未能兑现。12月22日,刘某对余某某的出尔反尔感到很气愤,与韩某某、李某密谋后,三人一致赞成将余某某带回江油“逼债”。于是,他们开车来到余某某的住处外,以一起出去吃饭为由,连哄带骗将对方“请”上车。随后,车子加大油门,一路直奔江油……

  将余某某带到江油后,刘某等人直接将其挟持至江油市涪江路某酒店开房,软硬兼施逼迫余某某支付工资欠款。其中,韩某某、李某负责看守余某某,而刘某则不定时进房间巡查,并给余某某不断施压。期间,刘某与余某某发生争执,刘某恼羞成怒,竟然用随身携带的套筒扳手殴打余某某,造成对方的左手小指受伤……

  今年1月25日凌晨时分,余某某趁看守他的韩某某熟睡,悄悄溜出房间向街道上的特巡警求救。而后,民警在酒店房间将正在酣然大睡的韩某某抓获。当天上午,得知“逼债”败露后,刘某、李某只好到派出所投案。随后,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江油市警方刑拘。

  后经法医鉴定,余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余某某出具书面谅解书,对刘某、韩某某、李某予以谅解,并同意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经济损失在应付劳动报酬中抵扣。

  江油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韩某某、李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非法拘禁过程中具有殴打行为,应从重处罚。刘某作为班组施工负责人,安排韩某某、李某参与追索劳动报酬、看守被害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韩某某、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刘某、李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韩某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刘某、韩某某、李某已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酌定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判决:刘某、韩某某、李某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9个月,缓刑2年;1年零6个月,缓刑1年零9个月;1年零3个月,缓刑1年零6个月。三名被告人没有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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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徒刑   非法拘禁   江油市   江油   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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