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信息网

首页 > 最新信息 / 正文

三轮车主车祸45小凌斌 丑闻时后死亡 2份司法鉴定结果相反|脑干出血|车祸|死亡

网络整理 2018-06-25 最新信息

  原标题:一个三轮车主车祸45小时后脑干出血死亡之谜

  来源:红星新闻

  2017年8月26日下午15:30左右,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伊尹路上,一辆小型轿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警方出警后,将事故双方当事人带至当地派出所。

  当晚23:00左右,派出所民警将事发三轮车的车主李方亮,送回位于灌云县南岗乡吴圩村的住所。其时,李方亮独居,他的家属在外务工。车祸发生45小时后——2017年8月28日中午12:00左右,李方亮被邻居发现死于家中。

  李方亮意外死亡后当天,其妻李洪兰回家,报警、处理后事。她在当地各个机构间奔走,想弄清楚:交通事故发生后,她的丈夫李方亮怎么受的伤?为什么不到两天,就脑干出血死亡了?谁来为李方亮的死负责?

  2017年9月7日,受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委托,南京正泓司法鉴定所对李方亮死因进行鉴定,于当年11月13日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李方亮因交通事故头面部遭受外伤,外伤剪切力的作用可以造成脑干出血,李方亮符合交通事故致脑干出血死亡。”

  2018年1月10日,在委托方补充案情陈述、询问笔录、执法记录仪影像刻录光盘等材料后,该鉴定所出具补充鉴定意见书,“审阅事发后执法记录仪录像,李方亮神智清,活动无异常,头面部未见损伤、流血……其头面部损伤与本次交通事故不相关……李方亮符合头面部外伤致脑干出血死亡。”

  李洪兰说,她找到当地派出所,民警告诉她,李方亮之死系由“交通事故造成”,未立案、未出具调查结果,“应该找交警大队处理”;她又找交警大队,被告知,经司法鉴定,李方亮之死“与本次交通事故不相关”,建议家属“找派出所处理”,并且交警大队至今未向家属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9个多月过去,李方亮之死仍处谜团之中。李洪兰感到疑惑、委屈,“一个人突然就受伤死了,却怎么也要不到一个说法。”

  一场“轻微”的车祸——

  执法记录仪显示“头面部未见损伤”

  车祸发生在灌云县伊山镇伊尹路的辅路上,时间是去年的8月26日下午15:30左右。

  根据南京正泓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当时,一辆苏牌小型轿车在伊尹路路西人行道由北往南行驶,与由南往北行驶的李方亮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

  2018年6月13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事故发生地。相传商代开国大臣伊尹晚年在灌云地区结庐隐居。在这个苏北小县城,以“伊尹”命名的这条道路,两旁商铺林立,相对算是繁华,主路车辆穿行,辅路上则混行着三轮车、摩托车和行人。

▲灌云县伊山镇伊尹路。系2017年8月26日此次交通事故事发路段。

Tags:脑干出血   车祸   死亡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