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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颍州无痛人流一村民酒后伤人惹事端 罚款拘留又赔钱

网络整理 2018-06-23 同城信息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鲁山县人民法院获悉,一村民喝完酒到街上惹事,不但被拘留罚款,还被告到了法院。

据法官介绍,2017年3月3日中午,鲁山县董周乡村民马某酒后骑电动自行车到本乡村民张某开办的修理部修车,正吃午饭的张某一边相迎,一边表示吃完饭就修。马某不悦,坚决要张某先修车,双方因此发生撕扯,张某受伤住院。后民警赶到,结合马某酒后滋事的情节,对马某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

张某住院7天不仅耽误了生意还产生了医疗费,多次与马某沟通要求赔偿被拒后,今年6月5日将马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6500元。

鲁山县人民法院昭平湖法庭庭长李国亮接案后,考虑到案件简单,而且原被告都是乡里乡亲,决定调解。6月20日下午,在李国亮的调解下,双方态度从互不相让到逐渐缓和,最终马某向张某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3500元。

原标题:酒后伤人惹事端罚款拘留又赔钱

Tags:鲁山一村民酒后伤人惹事端 罚款拘留又赔钱   拘留   人民法院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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