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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一男子买火车票被拒 去法院费尔南达莉玛投诉时被留下

网络整理 2017-06-06 同城信息

平顶山传媒记者毛玺玺 通讯员付康生 张雯 6月6日,记者从新华区法院了解到,日前,市民陈某去火车站买高铁票,售票人员把身份证号码输入电脑后,屏幕上提示:陈某系信用失信人员,不得购买车票!陈某怒气冲冲地来到新华区法院执行局准备投诉,被执行法官当场留住。

原来,2013年7月,河南某物业公司与陈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市区新新街的5间商铺租给陈某作为商用,期限为2014年7月至2014年9月,直至2016年3月陈某一直占有使用出租房屋,未缴纳任何房租费用。河南某物业有限公司遂于2017年2月将陈某起诉至新华区法院,法院判决陈某支付拖欠的房租共计2.1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陈某,可陈某采取拖延计谋,一再承诺近期还款,但在几次执行协调后玩起了“失踪”,拒绝见面和接听电话。执行干警将陈某列入失信名单,于是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即便如此,陈某仍咬紧牙关不愿还钱。随后,执行此案的干警陈强准备对其进行拘留,眼看要戴上手铐,陈某脸色变得苍白,手也开始颤抖,立即喊道“我有办法还钱了”,遂打电话向家人求援。晚上8点,陈某家人终于将2.1万元交齐,此案得以执结。

编辑:王琳琳

Tags:平顶山一男子买火车票被拒 去法院投诉时被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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